为了进一步规范桥头小学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工作,确保学校管理团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选拔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在选拔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 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岗位需求,综合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3. 动态调整原则:定期对干部队伍进行评估,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晋升机会;对于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确保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活力。
二、选拔范围
本次干部选拔面向全校在职教职工开放,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在校工作满两年以上;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拔程序
1. 发布公告: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发布选拔公告,明确选拔职位、条件、程序等内容,并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方式广泛宣传。
2.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需填写《桥头小学干部选拔报名表》,并提交至人事部门。
3. 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4. 笔试面试: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领导潜质。
5. 综合评价:结合笔试成绩、面试表现以及平时工作业绩等因素,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初步人选建议。
6. 公示任命:将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任命,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四、任职管理
1. 任期规定:所有被任命为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干部均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可连选连任。
2. 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培养发展:注重干部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同时废止。
2. 本制度解释权归桥头小学校长室所有。
通过实施上述制度,我们相信能够有效提升桥头小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共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