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进行不正当的旅游活动,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风气。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特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禁使用公款进行个人旅游。所有涉及公款支出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坚决反对借公务差旅之机进行私人游玩的行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行程安排均需提前申报并获得批准,否则将视为违规处理。
三、对于以公务差旅为名行变相旅游之实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公开通报批评,形成有效震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同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希望全体成员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为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