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禹州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旨在通过设立市长教育质量奖,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确保评选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推荐候选人或候选单位,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市政府将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禹州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XX月XX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