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标准】2012年,上海市继续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这些标准主要依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并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以下是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标准概述
2012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根据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具体分为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不同险种的缴费比例也有所不同,整体上体现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2012年上海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 社保项目 | 缴费基数范围(元)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备注 |
| 养老保险 | 1,697 – 13,576 | 21% | 8% |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 |
| 医疗保险 | 1,697 – 13,576 | 9% | 2% | 个人账户部分划入 |
| 失业保险 | 1,697 – 13,576 | 1% | 0.5% | 仅单位缴纳 |
| 工伤保险 | 1,697 – 13,576 | 0.5% - 1.9% | 不缴 | 按行业风险等级分类 |
| 生育保险 | 1,697 – 13,576 | 1% | 不缴 | 由单位缴纳 |
说明:
- 缴费基数上限为13,576元,下限为1,697元,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根据各自承担的部分进行计算。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因行业风险等级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 医疗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主要用于建立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报销等。
三、总结
2012年上海市社保缴费标准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结合了职工收入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保了社保制度的可持续运行。对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而言,了解并掌握当年的缴费标准有助于合理安排财务预算,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政策会随着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定期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时获取准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