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关心和帮助生病的职工,体现工会组织的人文关怀,特制定本规定,规范工会对生病职工的慰问活动。
一、慰问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因病住院治疗或因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正式职工。对于临时工和试用期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二、慰问标准
1. 工会将根据职工病情严重程度及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物质或现金慰问。
2. 每位职工每次住院慰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元,全年累计慰问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三、慰问流程
1. 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2. 部门负责人核实后上报工会审核。
3. 工会审批通过后安排专人进行慰问,并记录详细信息存档备查。
四、其他事项
1. 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慰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2.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慰问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工会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工会慰问生病职工的具体规定内容。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给患病职工带去更多温暖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友爱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