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为更好地选拔优秀艺术人才,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音乐教育与表演人才,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现予以公布。
一、学院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艺术类学院之一,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学院下设声乐、器乐、作曲、音乐教育、舞蹈等多个专业方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 符合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等影响学习的专业限制;
4. 对音乐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潜力。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7年音乐学院拟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共计XXX人,具体专业设置如下:
- 音乐学(师范类)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舞蹈学
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进行调整,最终以学校正式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或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7年X月X日至X月X日;
3.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X月X日至X月X日;
4. 考试时间:2017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1. 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笔试);
2.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3. 面试内容包括:演唱/演奏、即兴表现、音乐基本素质等;
4. 舞蹈专业需加试基本功、舞蹈组合及即兴表演。
六、录取原则
1.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
2.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其他事项
1.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2. 考生应按时参加各项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代理,谨防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XXXX-XXXXXXXX
招生网址:http://xxx.cnu.edu.cn
联系邮箱:xxx@xxx.edu.cn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欢迎广大热爱音乐、追求艺术梦想的学子踊跃报考,共同谱写属于你们的音乐篇章!
注: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