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本办法适用于在浙江省内依法设立、主要从事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各类孵化器。孵化器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承担着培育科技企业、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等多重功能。通过科学认定和规范管理,能够有效提升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根据该管理办法,申请成为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具有明确的孵化方向和培育计划;能够为入孵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技术转移等全方位服务。同时,孵化器还应具备良好的运营记录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在认定程序方面,由各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并报省科技厅进行最终审核。审核内容涵盖孵化器的基本条件、服务能力、管理水平以及社会效益等多个维度。通过认定的孵化器将获得“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孵化器的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对已认定孵化器的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支持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估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孵化器,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其资格。
此外,该办法还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孵化器多元化发展模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共建孵化器,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体系。同时,鼓励孵化器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引。通过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将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