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管理工作,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化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文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公文处理是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基础。要牢固树立“以文辅政、以文促政”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公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决策部署高效落地。
二、严格程序标准,规范公文流程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发文权限、审批程序、格式要求开展公文处理工作。各类公文必须做到内容准确、语言简练、逻辑清晰、格式规范,杜绝错情、漏情、误情现象发生。
三、强化审核把关,提升质量水平
各拟稿单位要建立健全公文初审机制,实行“谁起草、谁负责”制度。对涉及重大政策、重要事项的公文,应组织专家论证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内容科学合理、依据充分、操作性强。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坚决退回重写。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
各单位要重视公文写作人才的培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鼓励干部多学习、多实践、多总结,全面提升公文处理水平。
五、健全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同时,建立公文质量评估机制,推动形成“写好文、办好事、出成效”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规范公文处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新昌邑提供坚强保障。
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