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批机关:
您好!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我们拟成立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并特此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希望获得贵机关的审核与批准。
本单位旨在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和创新性的管理模式,在教育、医疗、文化、科技等领域开展公益活动,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在筹备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一个合法合规且具有辨识度的名称对于单位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经过慎重考虑,精心设计了以下名称方案,供贵机关审查:
拟用名称:
(此处填写具体名称)
该名称体现了我们单位的核心价值观和服务宗旨,同时兼顾了简洁性与易记性,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们的工作方向。我们承诺,若名称获准使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确保单位运行合法合规,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我们已准备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身份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说明、场地租赁合同等,以备后续核查之需。如有任何需要补充的信息或材料,请随时告知,我们将积极配合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
最后,衷心感谢贵机关对本申请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指导下,本单位一定能够顺利成立并逐步发展壮大,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贡献绵薄之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