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职工累计工作时间与年休假天数的关系,以及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例如,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也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职工能够充分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