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请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实习生、试用期员工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适用本制度。
二、年假天数规定
1. 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
2. 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
3. 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每年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
4. 新入职员工按实际工作月份折算年假天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当年工作满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予计算。
三、申请流程
1. 员工需提前至少30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或电子版的年假申请表,并注明预计休假时间。
2. 部门主管应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批准,应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说明原因。
3. 若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员工休完当年年假,则剩余假期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但不得超过次年的6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 每位员工每年最多只能申请一次连续超过两周的年假。
2. 在职期间未使用的年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折现或转让给他人。
3. 员工在离职时未休完的年假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处理。
五、监督与执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定期检查各部门是否按规定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修改,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及时告知全体员工。
希望各位同事能够合理规划自己的休息时间,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以上为公司最新修订后的《员工带薪年休假规章制度》,请大家务必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