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公车私用、滥用等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应急车辆、执法执勤车辆等各类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
二、车辆配备与使用原则
1. 合理配置:根据单位职责、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配置公务车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车辆。
2. 专车专用:公务车辆应严格用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个人事务或非公务用途。
3. 节约高效: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减少不必要的燃油消耗和运行成本。
4. 安全第一: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三、车辆调度与审批流程
1. 申请与审批:公务用车需由使用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出车。
2. 统一调度:车辆由办公室或后勤部门统一调度,确保车辆使用有序、合理。
3. 记录备案:每次出车必须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事由、驾驶员等信息,并归档备查。
四、驾驶员管理
1. 持证上岗:驾驶员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2. 责任明确:驾驶员应对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负直接责任,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行为。
3. 考核激励:建立驾驶员绩效考核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规操作者依法依规处理。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
1. 定期检查:建立健全车辆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维修审批:车辆维修需提前申报,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3. 费用控制:严格执行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制度,杜绝虚报、冒领等不正当行为。
六、监督与问责
1. 内部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设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3.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党政机关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