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0月15日 14时30分
地点:某市某区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
勘验人员:张三(记录人)、李四(技术员)、王五(见证人)
一、基本情况
今日进行现场勘验,由我单位指派工作人员张三负责记录,技术员李四负责现场勘查,见证人王五全程在场并确认勘验过程合法合规。本次勘验系针对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内发生的疑似盗窃案件展开。
二、现场环境描述
1. 外部情况:案发地点位于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的一楼住宅内。该楼共六层,每层两户,楼体为砖混结构,外观完好无损。单元门为防盗铁门,门锁未见明显破坏痕迹。
2. 内部情况:进入室内后发现客厅地面有凌乱物品散落,部分抽屉被拉开且内部物品零散摆放。主卧室衣柜门半开,部分衣物散落在地。厨房灶台上有未清洗的餐具,餐厅桌上留有半杯水。
三、具体勘验内容
1. 客厅区域:客厅中央有一张茶几,茶几表面有擦拭过的痕迹,但仍有少量灰尘残留。沙发靠垫位置稍显凌乱,似乎有人坐过。茶几下方发现一枚疑似作案工具的小型螺丝刀。
2. 卧室区域:主卧床头柜抽屉被完全拉出,抽屉内现金及首饰已被清空。衣柜内的挂衣杆上有轻微摩擦痕迹,推测嫌疑人曾翻找过衣物。
3. 其他细节:卫生间内毛巾整齐悬挂,未发现异常;阳台窗户关闭严密,窗框上未见攀爬痕迹。厨房冰箱门未锁,内部食物未见明显变化。
四、提取物证
1. 在客厅茶几下方提取螺丝刀一把,长约10厘米,金属材质,表面附着少量泥土。
2. 卧室床头柜抽屉内遗留指纹若干,已拍照固定。
3. 客厅沙发靠垫表面纤维脱落,可能与嫌疑人的衣物接触有关。
五、勘验结果总结
通过对现场的细致勘查,初步判断此次事件为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嫌疑人可能通过技术开锁或利用工具撬开抽屉实施盗窃行为。目前未发现明显的暴力破坏痕迹,需进一步对提取的物证进行实验室检测以确认嫌疑人身份。
六、见证人意见
见证人王五表示全程参与勘验过程,对勘验程序和结果均无异议,并签字确认。
七、附件
1. 勘验照片若干张;
2. 提取物证清单一份;
3. 见证人签名页。
勘验人员签名:
张三(记录人):_________
李四(技术员):_________
王五(见证人):_________
以上即为本次现场勘验笔录全文,特此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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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笔录内容为模拟案例编写,仅作参考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