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和透明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 绩效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考核标准明确,评价客观;
-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既要鼓励先进,也要对不达标者进行适当约束;
- 注重实效原则:考核结果与实际工作成效挂钩。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 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 能: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
- 勤: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
- 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果。
第五条 各项考核指标的具体标准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自行设定,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六条 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平时考核: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记录日常工作表现;
- 年度考核:每年年底集中开展一次全面评估。
第七条 考核流程如下:
1. 自我总结:每位员工需撰写个人工作总结;
2. 部门评议:由所在部门领导组织同事对其工作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3. 综合评定:人事部门汇总各方面意见后作出最终评定;
4. 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告知被考核人,并听取其意见。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 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员工,则需加强指导帮助直至改进为止;
- 对长期表现不佳且无明显进步者可能面临调岗甚至解聘处理。
第九条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条 成立专门的绩效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全程跟踪检查整个考核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以增强透明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时,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介绍,希望每位员工都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