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残联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根据上级残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工作进行部署。以下为本次工作的总结内容及数据汇总。
一、工作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随着残疾人权益保障意识的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此次申报审核旨在全面掌握我地区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申报审核范围与对象
本次申报审核的对象为辖区内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已纳入残疾人就业统计范围的单位。重点核查是否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是否存在未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报阶段(2025年4月1日—4月15日)
各用人单位登录“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或前往属地残联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残疾人用工情况、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
2. 初审阶段(2025年4月16日—4月25日)
各区县残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信息真实性。
3. 复审阶段(2025年4月26日—5月5日)
市级残联组织复核,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4. 结果公示(2025年5月6日—5月10日)
审核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及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说明 |
1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需加盖公章 |
2 | 残疾人用工情况表 | 包括姓名、残疾类别、岗位等信息 |
3 | 劳动合同复印件 | 须包含残疾人相关信息 |
4 | 工资发放记录 | 可提供银行流水或工资单 |
5 | 残疾人身份证明 | 如残疾证、身份证等 |
五、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
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025年4月15日,全区共有872家用人单位完成申报,其中623家单位符合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要求,249家单位存在未达标或资料不全情况。
类别 | 数量(家) | 占比 |
符合要求 | 623 | 71.4% |
需整改 | 186 | 21.3% |
未申报 | 63 | 7.3% |
从审核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对相关政策了解不足,存在“重申报、轻落实”的现象;个别单位存在虚假申报、资料不全等问题,需加强后续监管与教育引导。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对未申报单位进行专项催报,确保全覆盖;
2.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将依法处理;
3. 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用人单位法律意识;
4. 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多岗位支持。
结语:
本次申报审核工作是推动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地的重要环节。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属地残疾人联合会或访问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