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高考方案】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以下简称“2011江苏高考方案”)是江苏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一套高考制度安排。该方案在保持原有高考模式的基础上,对考试内容、科目设置、评分标准等方面进行了适度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人才选拔机制,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一、总体概述
2011年江苏高考方案延续了“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框架,其中“3”指的是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综合素质评价”则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方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强调基础学科能力与综合素养并重。
二、考试科目设置
科目类别 | 考试科目 | 说明 |
必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 三门为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的科目,分别按满分150分计 |
必修科目 | 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 每位考生需从上述科目中选择若干门进行考试,具体数量由所在中学安排 |
选修科目 | 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 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2门作为选修科目,计入总分 |
综合素质评价 | 个人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 由学校组织评定,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
三、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江苏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具体安排如下:
- 6月7日:
- 上午:语文(9:00—11:30)
- 下午:数学(15:00—17:00)
- 6月8日:
- 上午:外语(9:00—11:00)
- 下午:学业水平测试(具体科目根据学生选科情况而定)
四、成绩计算方式
-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总分450分。
- 学业水平测试: 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根据等级赋分制计算,计入总分。
- 综合素质评价: 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指标。
五、录取政策
2011年江苏高考方案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时,高校在招生过程中更加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多元化选拔人才。
六、总结
2011年江苏高考方案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了高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通过强化基础学科考试、优化选修科目设置、引入综合素质评价,使高考更贴近学生的实际发展需求,也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加科学、全面的依据。这一方案为后续高考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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