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办法-20210412033217】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人事档案作为员工信息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是员工个人资料的集中体现,也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职务晋升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依据。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流程,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特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证明、奖惩记录、劳动合同、离职手续等。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新入职员工应在报到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档案管理人员需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资料无缺漏、无损坏,同时做好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同步更新,防止信息不一致。
对于涉及员工隐私的信息,如薪资、健康状况等,应严格控制查阅权限,仅限于相关负责人在履行职责范围内使用。未经授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调阅或复制档案内容,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员工离职时,其人事档案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后,可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由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办理相关转接事宜。对于长期未联系的员工,其档案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或销毁,具体操作需经审批后执行。
此外,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性,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设施,并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存放区域,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水平。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