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交通肇事案件的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作为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一、关于案件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庭审调查,本案系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在事发时驾驶车辆,因操作不当导致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1. 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
从案发过程来看,王某并非故意实施危害行为,而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导致事故发生。其主观上并无恶意,也未有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表现,属于过失犯罪,依法应予从轻处罚。
2. 被告人已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案发后,王某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调查,主动承担了医疗费用,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被害人及其家属亦出具书面谅解书,表示对王某的行为予以宽恕。这一情节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3. 被告人无前科,一贯表现良好
王某此前从未受到过任何刑事或行政处罚,平时为人诚实守信,邻里关系和睦,在单位也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此次事件属于偶发性事故,不应对其作出过重的刑事处罚。
三、建议法庭依法公正裁判
综上所述,虽然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明确、已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且系初犯、偶犯,依法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法庭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依法对王某从宽处理,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致
敬礼!
辩护人:XXX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