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一个整洁、安全、卫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在园内活动的相关人员。
2. 卫生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卫生措施,确保园所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3. 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小组,由园长负责,定期开展卫生检查与评估,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二、日常卫生管理
1. 环境卫生:保持园内各区域(教室、活动室、厨房、卫生间等)的清洁卫生,每日进行清扫,定期消毒。
2. 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等环节的卫生标准,确保饮食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3. 个人卫生:加强对幼儿的卫生习惯培养,如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好示范引导。
4. 垃圾处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防止蚊蝇滋生,减少环境污染。
三、传染病防控
1. 建立幼儿健康档案,记录幼儿出勤、身体状况及疫苗接种情况。
2. 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3. 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卫生检查与监督
1. 每月由卫生管理小组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个人卫生等方面。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作为后续考核依据。
3. 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建立家园共育机制,共同维护幼儿健康成长环境。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适时调整和完善。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的整体卫生管理水平,为幼儿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