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集团实际,制定本《煤业集团瓦斯监测与监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煤业集团所属各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生产单位。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场所,均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开展瓦斯监测与监控工作。
二、管理职责
1.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矿井的瓦斯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评估与考核。
2. 各矿井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瓦斯监测与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3. 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4.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监测系统建设与维护
1. 各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数据存储、报警提示、远程传输等功能。
2. 系统安装应科学合理,覆盖所有采掘工作面、通风巷道及重点区域,确保无死角。
3. 监测设备应定期检查、校准,确保数据准确性和系统稳定性。
4. 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修复,防止因系统失效导致安全事故。
四、数据管理与分析
1. 所有监测数据应统一归档管理,建立完整的数据库,便于查询与分析。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瓦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识别高风险区域,提出改进建议。
3. 对于瓦斯浓度异常或持续升高的区域,应迅速组织排查,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应急处置
1. 各矿井应制定瓦斯超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处置措施。
2. 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启动通风系统进行稀释。
3. 严禁在瓦斯浓度未降至安全范围内前恢复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六、培训与教育
1. 集团公司应定期组织瓦斯监测与监控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 新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瓦斯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监督与考核
1.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各矿井的瓦斯监测与监控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绩效考核。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集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煤业集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各矿井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备案。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定,煤业集团将进一步提升瓦斯防治水平,构建更加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