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民事起诉状】原告:张某某,男,汉族,1960年5月10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XXX。
被告:李某某,女,汉族,1970年8月20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XXX。
案由:遗产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确认原告对被继承人张某某(已故)名下位于XX市XX区XX小区X栋X单元X室的房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二、依法分割被继承人张某某遗留的存款及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原告应得部分为人民币XX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继承人张某某系原告之父,于2023年4月15日因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被告李某某系原告之母,亦为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生前与原告共同生活多年,家庭关系稳定,感情深厚。
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原告与被告就其遗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原告依法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的合法分配。然而,被告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并将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全部划走,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希望依法进行遗产分割,但被告拒绝配合,且态度强硬,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某某
2025年4月5日
附:
1.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被继承人张某某死亡证明一份;
3. 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4. 银行账户信息材料一份;
5.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