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师日常管理与职业发展全过程,注重激励与约束并重。
2.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考核过程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在平等基础上接受评价。
3.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建立师德师风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互评和群众评议,不断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考核内容
1. 政治立场与思想品德:是否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2. 爱岗敬业与教学态度: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科研活动。
3. 关爱学生与为人师表:是否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言行举止符合教师形象。
4. 廉洁从教与遵纪守法:是否严于律己,杜绝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5. 团队协作与社会服务: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四、考核方式
1. 个人自评:教师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我总结与反思。
2. 同行互评:由教研组或年级组内教师进行相互评价。
3. 学生评议: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学生对教师师德表现的反馈意见。
4. 领导考评:由学校管理层根据日常观察与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5. 社会监督:通过家长委员会、社会舆论等渠道,接受外部监督与建议。
五、结果运用
1.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2.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或调离教学岗位处理。
3. 对师德高尚、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典型宣传推广。
六、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2. 定期开展师德专题培训与宣传活动,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3. 设立师德投诉渠道,畅通师生与家长反映问题的途径,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年级、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学校将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