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的代表作之一,出自《孟子·告子上》。这篇文章通过“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引出对生命与道义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强调了人应当在面对选择时坚守道德原则,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价值。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拥有,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生命固然我想要,但还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所以我不会为了求生而苟且偷生;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事情,所以我不会为了逃避死亡而去做坏事。
如果人们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东西,那么凡是能够保全性命的方法,就没有不用的;如果人们最害怕的没有超过死亡的事物,那么凡是能够躲避灾祸的方式,就没有不去做的。然而,有些人却在可以生存的情况下不去做,或者在可以避开灾祸的时候不去做,这说明他们心中确实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也有比死亡更不愿承受的事物。
不只是贤德的人才有这种心志,人人都有,只是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但如果别人吆喝着给你,路上的行人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连乞丐也不屑一顾。可是,当有丰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的话,这丰厚的俸禄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房屋的华美、妻妾的侍奉,还是为了让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呢?以前宁可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房屋的华美而接受了;以前宁可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以前宁可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让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这种行为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是所说的失去了本心。
结语:
《鱼我所欲也》不仅是一篇哲理散文,更是一种人生观的体现。它告诉我们,在面对利益与道义、生命与尊严之间的抉择时,应以更高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真正的君子,不仅懂得珍惜生命,更懂得守护内心的良知与操守。这篇文章至今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提醒我们在现代社会中,不要被物质欲望所迷惑,保持内心的清明与正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