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简称“郑州职培”。学校地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第三条 学校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四条 学校以培养职业技能人才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 学校的举办者为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出资设立学校并参与管理。举办者不得干预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但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目标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促进就业创业。
第七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服务,推动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第八条 学校致力于打造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品牌,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成为区域职业教育领域的标杆机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校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二)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聘任和解聘校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批准重大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五)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学校的日常工作,向董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部门,具体负责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课程,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 学校定期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座和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科学评价。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学费收入、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等。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第十八条 学校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激励优秀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章程时,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即为《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的内容概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