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党支部研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现将我单位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为期5天(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2日)。
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 张伟民
- 李晓燕
- 王建国
- 赵丽华
- 刘志强
希望全体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我们相信,在大家的支持与监督下,能够选拔出更多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的事业注入新鲜血液。
特此公示!
中共XX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以上内容旨在公开透明地展示党组织的工作进展,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