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浙江音乐学院特制定本年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该章程旨在为具有艺术特长和综合素质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同时也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艺术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浙江省内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艺术事业,并在音乐、舞蹈等相关领域展现出一定的专业才能。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9年浙江音乐学院计划通过“三位一体”模式招收多个专业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声乐表演、器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浙江音乐学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艺术作品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还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四、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首先依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确定入围名单;然后结合文化课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标准。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须按时参加各项考核活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 所有信息均以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发布为准,请及时关注最新公告。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政策,学校有权作出相应修改并予以公示。
以上即为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准备,把握机遇,在未来的艺术道路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