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建立和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降低采购成本,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作用,调动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等各方积极性。
2.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3. 量价挂钩,以量换价。以采购数量为基础,与企业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实现量价挂钩。
4. 质量优先,安全有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涉及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四、主要任务
1. 组建采购联盟。由市医保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采购联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 制定采购目录。依据临床需求、市场价格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目录。
3. 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品种、数量、期限等内容。
4. 组织谈判议价。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谈判议价会议,就价格、供货周期等问题进行磋商。
5. 签订购销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 监督执行情况。加强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2. 完善配套政策。出台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并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3. 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对相关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该方案,预计能够显著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水平,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本地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