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管理权限,经研究决定:
任命肖庆龙同志为厦门市司法局某处(具体职位名称)处长;
免去李明同志的厦门市司法局某处(具体职位名称)处长职务。
上述任免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交接与开展。
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能够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勤勉尽责,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志以此为契机,立足岗位,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共同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厦门市司法局
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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