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推动校园环境建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升全体师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2011阳逻思源实验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涵盖教学区、办公区、宿舍区及公共区域等所有校园范围。通过科学分类、规范投放、有效回收与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
一、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与监督。设立专门的垃圾分类管理员,定期开展培训和检查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分类标准,结合校园实际,将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 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废旧书籍等;
2. 厨余垃圾:主要指食堂产生的食物残渣、果皮、菜叶等有机废弃物;
3. 有害垃圾:如废电池、过期药品、灯管、杀虫剂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品;
4. 其他垃圾:即除上述三类以外的不可回收垃圾,如污染纸张、塑料袋、卫生纸等。
三、投放要求
1. 各班级、办公室、宿舍应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张贴清晰标识,便于识别和投放。
2. 师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自觉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垃圾投放,不得随意丢弃或混合投放。
3. 食堂和厨房区域应设立专用厨余垃圾收集点,每日定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4. 学校定期组织“垃圾分类日”活动,增强师生参与感和责任感。
四、宣传教育
1. 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广播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2. 定期邀请环保专家进校讲座,提升师生环保意识。
3. 鼓励学生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监督考核
1. 班主任负责本班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向学校汇报情况。
2. 学校将垃圾分类纳入班级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对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 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建绿色、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
2011阳逻思源实验学校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