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所有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加班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根据公司安排或个人主动申请,继续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因项目紧急、任务繁重等原因,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
2. 由于突发状况或临时任务,需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
3. 员工主动提出并经审批同意的加班。
三、加班审批流程
1. 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说明加班原因、预计时间及内容,并提交至直属主管审批;
2. 主管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备,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4. 所有加班必须经过审批,未经批准的加班不视为有效加班,不享受相应待遇。
四、加班时间规定
1. 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2. 加班时间应尽量安排在工作日,避免影响员工正常休息;
3. 特殊情况需安排节假日加班的,应提前报备并做好员工沟通工作。
五、加班补偿方式
1. 调休:员工可选择在后续工作日内进行调休,调休需提前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具体标准如下:
- 工作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150%支付;
-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300%支付;
- 周末加班:按基本工资的200%支付;
3. 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提倡高效办公。
六、特殊情况处理
1. 对于因工作性质特殊、岗位职责特殊的员工(如技术开发、客服等),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加班;
2. 对于连续加班超过规定时长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提供适当关怀措施,如调整工作安排、发放补助等;
3. 员工如对加班安排有异议,可向直属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七、监督管理
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加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加班合理、合规;
2.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加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和评估;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
本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