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门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1 甲方将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房屋门面建筑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结构为【简要描述房屋结构】。
1.3 房屋门面现有装修状况为【简要描述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包括【列出附属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止,共计【具体年数或月数】。
2.2 若乙方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提前天数】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金额】元整(大写:【金额大写】元整),按季度支付。
3.2 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开始前【具体天数】日内支付当季租金。
3.3 押金为人民币【金额】元整(大写:【金额大写】元整),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时,甲方应全额退还押金。
第四条 房屋用途
4.1 乙方承租该房屋门面仅限用于【明确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用途变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按约定交付房屋门面;
- 确保房屋门面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规范;
- 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合理使用房屋门面,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
- 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2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天数】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门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房屋门面租赁合同书样本,供参考使用。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条款内容,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