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运营稳定,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以及人员配置的具体要求,以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条 安全管理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作为最高安全管理决策机构。安委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
第四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安全主管、技术支持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第五条 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
第三章 人员配置与职责划分
第六条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并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公司鼓励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第七条 安全主管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 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 技术支持团队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解决复杂的安全问题,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部门级和个人级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实际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 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如电工、焊工等,要进行专项技能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防护措施。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将定期对各层级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安全管理成效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于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 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 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模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作出反应。
第十五条 在接到报警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既定程序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经安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所有。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相信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