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名称:
2. 地址:
3. 总建筑面积:
4. 物业类型:
二、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 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4. 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管理;
5. 安全防范工作;
6. 绿化养护;
7. 代收代缴费用。
三、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 元。
2. 支付时间:每季度首月的 日前支付当季的物业服务费。
3.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催缴,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监督乙方履行合同;
2. 按时缴纳各项费用;
3.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开展的工作;
4. 配合乙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 接受甲方监督;
3. 及时处理业主投诉;
4. 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情况。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上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充分协商一致后签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