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政府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要求,通过系统化的普通话培训和科学化的考核机制,增强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
1. 提高公务员普通话应用能力,确保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准确、规范地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2. 培养公务员良好的语言习惯,塑造文明礼貌的职业形象;
3. 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形成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本次培训与考核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公务员,重点覆盖窗口单位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四、培训安排
1. 时间安排:计划从即日起至年底分批次开展,具体日期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落实;
2. 培训包括普通话发音技巧、常用词汇辨析、语境适应训练等内容;
3.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安排课程时间和形式,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4. 师资力量:邀请专业语言培训机构及高校专家团队进行授课指导。
五、考核机制
1. 考核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分别考察应试者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语交流水平;
2. 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并纳入个人档案管理;
3. 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将安排补考直至达标为止。
六、保障措施
1.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考核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2.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3. 注重实效导向,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践的目标。
七、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报送进展情况。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此处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具体联系方式)
希望广大公务员积极响应号召,认真参加培训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贡献力量!
XX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